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振兴路上谱新篇”|十八洞村的明白账
国办:同意4个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悟规律 明方向 学方法 增智慧丨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
 ·[视频]九霄逐梦,看今朝!神舟十九号航天员乘组地面训.. ·[视频]汪公馆里的“伪装者”(上) ·[视频]一线见闻丨区域协作谱新篇 ·[视频]中国科学院与“两弹一星”纪念馆重新开放 传承.. ·[视频]奋进强国路 阔步新征程·江河见证丨守护好“中.. ·[视频]潜伏敌营的“佩剑将军”(上) ·[视频]新时代的伟大变革丨书写在绿水青山间的生态答卷 ·[视频]我的土地我的家丨第34个全国土地日公益宣传片 ·[视频]天宫TV | 光耀天际,见宇宙之美 ·[视频]无名者之歌 ·[视频]黑猫警长又双叒更新啦! ·[视频]速看!防间保密微视频《消失的“她”》 ·[视频]先睹为快!第18届世界水资源大会主题片来了~ ·[视频]天宫TV | 给我们一个小桌子 还你们一个菜园.. ·[视频]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片 ·[视频]首个全国生态日|中国国家公园旗舰物种来啦! ·[视频]提前184天!又一重大水利工程取得新进展 ·[视频]案例展示|第1批全国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 ·[视频]消失的他,一个隐藏20多年的秘密….. ·[视频]激情燃烧的岁月丨《飞航印记》第3集

两烟酒行老板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被获刑

发布时间:2015-11-04  来源: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全民公众讯(来瑜玫)近日,伊宁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件,被告人李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 000元。被告人李某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 000元。

  被告人李某、李某某各自经营有一家烟酒商行,2014年12月期间,被告人李某、李某某在经营烟酒行生意过程中,结识了推销名烟名酒自称周某和小虎的人。从这二人处购进假酒假烟,通过托运方式运送到伊宁市,之后,二人各自将该批假烟酒藏匿,等待时机对外销售,从中牟利。

  2015年1月,伊宁市公安局民警在被告人李某位于伊宁市某乡库房、伊宁市某小区住宅楼地下室库房、伊宁市某“商行”等处查获李某待销售的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的烟酒商品。经鉴定,伊宁市公安局扣押自李某的有假冒“伊力”牌商标的伊力小老窖酒、假冒“贵州茅台”牌商标的贵州茅台酒,假冒“五粮液”商标的五粮液酒、还有假冒“海之蓝”、“天之蓝”商标的假酒系列、以及假冒“中华”烟(软)注册商标的伪劣卷烟,经鉴定,被告人李某待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市场价值合计395160元人民币。李某某待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市场价值合计313176.68元人民币。

  法院认为, 被告人李某、李某某违反商标管理法规,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予以销售,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告人李某、李某某购进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后尚未销售即被抓获,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鉴于被告人李某、李某某主动认罪,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故根据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