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遵义网警巡查执法”、网警在微博、qq留言
要求本网站删除网友贴文的公开回应
遵义市公安局网警,您好,您所指“文贴”属网友投稿原文。本传媒网站为维护反映双方权利,已于2016年12月8日以函件方式告知贵局,以了解核实相关报料事宜,同时汇报、核实、告知所反映的内容。经查询,贵局已于2016年12月13日签收。直至函件签收20日之后,省市部门、领导均未对网友反映的内容提出异议。相关问题已在函件中详细告知,不仅将待发稿件截屏,并另附舆情专报。
2017年1月3日16时25分,贵局 “遵义网警巡查执法”、 网警在微博、qq留言要求我网站删除网友贴文,“否则将承担后果”。
对此,向贵局作一说明:该网贴属网友投诉报料内容,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中国法治法制网.中国观点。中国法治法制网.中国不对其进行任何编辑和修改,仅原文发布,投诉报料人自愿对其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第三方承担的连带责任等由投稿人负责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本网站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但本网站会履行相应告知义务,告知投诉报料中相关各方。敬请相关各方及部门对反映的相关内容予以核实,亦供读者参考。网友基于我国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权对投诉报料发布评论,仅代表网友个人意见,中国法治法制网.中国保持中立。
贵局 “遵义网警巡查执法”、网警在微博、qq留言要求我网站删除网友贴文,称“不属实”,但未说明网贴“不实”的事实和依据。网友在网贴中列举了大量依据说明其反映的问题,而贵局网警只用一句话“经查该网民所述不属实”。
对于网友反映的问题,贵局应与反映问题的网友进行沟通了解,妥善处理。而非要求我网站“删除网友贴文”。这有违中央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习近平主席曾指出,对怨气怨言要及时化解,对错误看法要及时引导和纠正,让互联网成为了解群众、贴近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新途径,成为发扬人民民主、接受人民监督的新渠道。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遵义网警巡查执法”在微博留言还表示“我局无向贵网站出具书面不立案理由的法律义务”。对此,作一说明:我网站从未要求贵局向我网站“出具书面不立案理由”。
即使删掉了网帖,也删不掉隐藏的矛盾及隐藏在背后的公众情绪,只会让公众情绪在某个时候以更激烈的方式表达出来。
建议相关部门积极面对网络监督,只有实事求是处理好网友关注的问题,才能赢得公众的信任,不然就会丧失公信力,得不偿失。贵州应总结前车之鉴。
解决社会和群众矛盾,只有建立快速解决问题的通道,只有真诚面对网友所反映的问题,提供人性化服务,才能及时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
另,我网站只是为全民公众提供一个网络平台,任何公众网友都可发表自己的生活趣事、意见观点等。依据,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网监部门也应切实保障公众的网络意见表达权。
众全北京制作采编部
二零一七年一月三日
“遵义网警巡查执法”、网警在微博、qq的留言截图如下:
遵义网友发贴原文链接:
http://www.chinaruleoflawnet.cn/view.php?d=136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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