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同意4个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 | 专项监督护粮安
悟规律 明方向 学方法 增智慧丨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
 ·[视频]九霄逐梦,看今朝!神舟十九号航天员乘组地面训.. ·[视频]汪公馆里的“伪装者”(上) ·[视频]一线见闻丨区域协作谱新篇 ·[视频]中国科学院与“两弹一星”纪念馆重新开放 传承.. ·[视频]奋进强国路 阔步新征程·江河见证丨守护好“中.. ·[视频]潜伏敌营的“佩剑将军”(上) ·[视频]新时代的伟大变革丨书写在绿水青山间的生态答卷 ·[视频]我的土地我的家丨第34个全国土地日公益宣传片 ·[视频]天宫TV | 光耀天际,见宇宙之美 ·[视频]无名者之歌 ·[视频]黑猫警长又双叒更新啦! ·[视频]速看!防间保密微视频《消失的“她”》 ·[视频]先睹为快!第18届世界水资源大会主题片来了~ ·[视频]天宫TV | 给我们一个小桌子 还你们一个菜园.. ·[视频]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片 ·[视频]首个全国生态日|中国国家公园旗舰物种来啦! ·[视频]提前184天!又一重大水利工程取得新进展 ·[视频]案例展示|第1批全国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 ·[视频]消失的他,一个隐藏20多年的秘密….. ·[视频]激情燃烧的岁月丨《飞航印记》第3集

四川德阳一村组长在低保评定工作中履职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19-01-03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字体大小[ ]

  原标题:四川通报5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近日,四川省纪委监委对5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进行公开曝光。这5起典型问题分别是:

  1.乡城县教育体育局职工李鑫贪污挪用贫困学生资金的问题。2014年至2018年,李鑫在负责受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还款工作中,以专用POS机损坏为由,采用现金和手机转账等方式收取61名贷款学生还款本金和利息共计93.26万元,挪用91.68万余元用于个人开支。2015年,李鑫利用发放2014年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贫困生资助金的工作便利,侵占89名贫困学生资助金共计13.3万元,用于个人开支。2018年10月,李鑫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及涉案财物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德阳市旌阳区柏隆镇松柏村20组原组长刘孙会在低保评定工作中履职不力的问题。2017年12月底,刘孙会负责本组2018年低保评议、上报等工作,在未按规定组织村民进行民主评议的情况下,私自填写民主评议表,直接将该组2017年低保户作为2018年低保户上报。2018年1月,松柏村村委会审核发现上述情况后,要求刘孙会按照规定进行民主评议后再上报,但刘孙会未及时办理,且于2018年2月辞职,导致松柏村20组符合低保条件的4户困难群众在2018年第一、二季度未能享受低保补助。2018年9月,刘孙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武胜县石盘乡副乡长惠云召违规确定村级公路改造项目施工方及收受施工方贿赂的问题。2016年4月,惠云召在未征求县发改局意见的情况下,违规将石盘乡海鱼村实施公路改造工程项目的业主单位由石盘乡政府变更为海鱼村村委会,将施工队伍的确定方式由比选变更为竞争性谈判。2017年上半年,惠云召收取该项目负责人吴平“感谢费”1.6万元,用于个人开支。2018年10月,惠云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降级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4.达州市通川区双龙镇峨嵋村村主任代绍斌在办理低保工作中收受他人好处费的问题。2013年至2014年,代绍斌在明知村民杨某某、常某某、代某某、王某某、魏某某等5人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情况下,收受5人现金共计0.14万元,违规为其申请低保。其中3人申请成功,违规享受低保金0.51万余元,2人未办理成功。2018年9月,代绍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钱款已收缴。违规享受低保的3人已退出低保,违规享受的低保金已退还。

  5.通江县发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以工代赈办主任杨彬彬在验收扶贫项目中履职不力及收受他人钱物的问题。2015年12月,杨彬彬在对双泉乡双泉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进行验收时,明知该村擅自将项目工程变更为街道亮化工程,仍然签字验收合格;在对原三溪乡金碑村、张家山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进行验收时,未入户查看便签字验收合格。2015年6月至2016年底,三溪镇社区干部为感谢杨彬彬在争取项目资金中的帮助,向其赠送礼品、礼金折合共计2.48万元,杨彬彬收取后用于个人开支。2018年10月,杨彬彬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款已收缴。(四川省纪委监委)

中国公众信息网摘编崯嶧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