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些公职人员动起了以“贷”谋利的歪脑筋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云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原总队长早明光被“双开”的消息,通报中指出,早明光“通过民间借贷活动获取大额回报,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此前,湖南省邵阳市公开曝光四起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借贷典型案件,市规划局原局长金晚球等人因“以贷款收息为名收受他人钱财”等问题受到处理。
近年来,随着民间融资借贷市场快速发展,一些公职人员动起了以“贷”谋利的歪脑筋。有的假借贷之名,行营利活动之实;有的打着借钱的幌子,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大量钱款,但往往是泥牛入海,有借无还。比如湖南省沅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原局长陈适民多次向当地承包商借用大额资金并长期未还。还有一些公职人员将借贷行为变成受贿的工具,通过向管理服务对象高利放贷、以贷款收息为名进行索贿。湖南邵阳通报的这四起案例均涉及高利放贷收息这一表现,其中市纪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组组长朱甲云以明显高于银行贷款利率的标准,违规在多名私营业主处放贷收息,累计获利1343万余元。
党员干部通过正常民间借贷活动获取相应利息,不仅能解人燃眉之急,自己也能获得合理回报,本属于互利互惠的合法民事行为。但这样一件双赢的好事,为何在一些公职人员身上变了味、甚至成为权钱交易的马甲?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被欲望冲昏了头脑,企图通过权力变现的方式来满足一己私欲。“因为这些人在城管局承接工程,我给了一定的关照,他们认为背街小巷改造等工程年年有,希望我继续关照,我找他们借钱时,他们基本上都不会拒绝。”据陈适民交代,他自己非常清楚,正是因为这些承包商对自己有所求,所以自己才能一再顺利收到借款,作为“回报”,他则明示或暗示地要求分管单位工程项目分配的负责人照顾一些他指定的承包商。最终,陈适民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另一方面,由于监督管理缺失、制度不健全等客观因素,让一些公职人员自认为只要自己隐瞒不报,或将受贿行为以借贷方式予以掩盖,就可以规避组织审查、瞒天过海。“有些人误认为这是一种‘安全’的敛财方式,自以为给违纪违法行为披上借贷的‘隐身衣’就不会被发现查处。”湖南省邵阳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对于党员干部违规参与民间借贷行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90条有着明确规定:“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这既在纪律层面为各地整治违规借贷行为提供制度参考,同时也提醒广大党员干部:看似平常的借钱行为,一旦触碰纪律红线必将受到处理。
针对这类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在严肃查处的同时注重建章立制,用制度把党员干部借贷行为管起来。江苏省无锡市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科级以上党员干部中开展违规借贷专项清理活动,并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范围,作为评价单位政治生态的重要依据。湖南省邵阳市纪委监委在全市开展专项清理工作的同时,出台《关于严禁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借贷活动的暂行规定》,对公职人员及其亲属的借贷款对象进行明确限制,对不主动自查自纠且不如实填报借贷情况的一律从严处理。2017年以来,邵阳市共处置违规借贷有关问题线索187件,立案6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陈昊)
中国法制信息网摘编: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