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讯(陈明)陆川警方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本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构筑钢铁般疫情防控长城。治安和出入境管理部门严格执行《陆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第1号文件精神,依法对偷渡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境外返陆或国内中高风险返陆人员进行严格管理成效显著。
2021年1月23日,陆川警方工作中发现该县温泉镇居民吕某、陈某涉嫌偷渡出境,其两人在入境返回陆川后未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进行汇报。随后,该情况迅速上报到局主要领导和政府相关部门,陆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出入境管理部门、辖区派出所警力对二人进行调查。
当晚,陆城派出所民警找到了吕某、陈某两人,工作组进行了初步调查,并带其二人到医院进行体检,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当晚对吕某和陈某分别进行医学隔离和集中隔离观察。
2月23日,吕某、陈某两人按要求采取集中隔离和居家隔离措施结束后,出入境管理大队办案民警将两人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过证据搜集,审讯调查,查明了吕某、陈某两人均对其偷渡出境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吕某,陈某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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