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领导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件
近日,成都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领导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件。
1.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原处长张宁醉驾问题。2022年2月17日,张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成都高新区某路段时,被交警临检查获。经鉴定,张宁血样乙醇浓度为218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2年10月,张宁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2022年11月,张宁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简阳市新市街道办事处党群办原副主任施勋杰醉驾问题。2021年4月10日,施勋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成资渝高速公路某路段时,将车辆停至应急车道并在车内睡觉,被交警查获。经鉴定,施勋杰血样乙醇浓度为132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1年12月,施勋杰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2022年2月,施勋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3.温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刘泽峰酒驾问题。2021年5月16日,刘泽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温江区某路段时,被交警临检查获,经检测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021年5月,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对刘泽峰作出罚款19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3月,刘泽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邓聪酒驾问题。2022年8月22日,邓聪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青白江区某路段时,被交警临检查获,经检测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022年8月,成都市公安局青白江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对邓聪作出罚款16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3年6月,邓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成都市纪委监委
中国公众信息网摘编:亓荃鹏 |